規定一日四變 執法荒腔走板
2009/01/13 04:33張翠芬/新聞分析
菸害防制新法執行第二天就「破功」,政府官員擅自擴大解釋,白紙黑字的法令,竟然可被行政解釋擴大,高喊要讓「無菸台灣」進入世界衛生組織成了空口白話。這種執法態度,更使政府威信大打折扣。
在菸害防制法上路前一天,衛生署長葉金川信誓旦旦的說,台灣是全球第十七個國家率先做到絕大多數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代表台灣的公共衛生水準已達WHO「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標準,並在世界名列前茅!
言猶在耳,新法上路第一天亂成一團;第二天,衛生署、國健局官員對執法模糊地帶說辭反覆,政策一日數變,更讓人覺得荒腔走板,媒體記者被搞得昏頭轉向,不禁懷疑「這是不是另一起三聚氰胺事件,難道要再逼走一個署長!」
醫院、車站、小商店、寺廟要不要全面禁菸?國健局面對排山倒海的詢問與質疑,官員昨天四度改變說法,從早上十點、傍晚五點、晚上八點、九點,陸續做出不同解釋,把第一線執法人員搞得七暈八素,無所適從。
菸害防制法早在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通過,經過一年半的「宣導期」,今年一月十一日上路竟然還是亂無章法,各縣市稽查步調不一,衛生署官員無奈的透露,連縣市衛生首長都沒概念的問:「不是十一日才開始宣導嗎?怎麼就要開罰了?」更何況是一般社會大眾。
其實,新法通過一年半,政府的宣導腳步相當保守,連戒菸門診的預算都被縮減。一向主張積極全面禁菸的董氏基金會還一度和國健局摃上,雙方結下不小心結。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前,政府機關理應對禁菸場所及規範明確定義,但這兩天的執法亂象,實在令人懷疑政府是否真得對菸害防制新法的施行準備好了?政府要讓人民守法,就不能對執法如此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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